由 cy0575.com 2014-03-21, 08:24
一、下列考生可加20分投档,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一项。
1、省级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3、高中阶段获下列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1)省赛区竞赛
a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b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浙江赛区);
c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赛区);
d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e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
a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b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c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d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e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4、高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6、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由世界及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各种体育单项比赛、锦标赛、综合性比赛和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参加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的考生(需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招委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体育类考生不享受此项。
7、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同时符合一、二条的,取其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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