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假天数有所调整,现就调整我县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为基数计发,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产假天数有所调整,现就调整我县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为基数计发,计算公式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万达广场- 帖子数 : 8
威望 : 0
注册日期 : 14-05-27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