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创业社区论坛
欢迎进入绍兴创业网,http://bbs.cy0575.com
绍兴HR创业沙龙俱乐部 QQ群140243625;
绍兴创业商务广告交流中心 QQ群13400356;
为更好服务绍兴企业,注册即可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在论坛底部聊天室相互交流。
绍兴人力资源创业社区

Join the forum, it's quick and easy

绍兴市创业社区论坛
欢迎进入绍兴创业网,http://bbs.cy0575.com
绍兴HR创业沙龙俱乐部 QQ群140243625;
绍兴创业商务广告交流中心 QQ群13400356;
为更好服务绍兴企业,注册即可发布招聘信息,也可以在论坛底部聊天室相互交流。
绍兴人力资源创业社区
绍兴市创业社区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关于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向下

关于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Empty 关于调整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帖子 由 ytyaoye 2014-06-24, 09:28

各缴存单位、各分中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绍住金管〔2007〕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最高、最低缴存额作以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按《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有条件的单位,经管理中心批准,可适当放宽到五倍;最低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不低于5%。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绍兴市201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0380元计,核定全市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分别为2519元,最低分别为126元。
二、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即见分、角进元。
三、各单位均应按规定做好201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工作,调整后的月缴存额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可以在调整月缴存额的同时,对2014年1至6月住房公积金的差额部分予以补缴。
四、各单位调整当月新增职工暂不作变更,延期至次月作新增,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五、尚未建立或未全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按本规定及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建缴或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13日

ytyaoye

帖子数 : 40
威望 : 0
注册日期 : 14-06-24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