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2008年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2008年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20元,按82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15%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5.6%(其中大病救助0.6%)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8.6%(其中大病救助0.6%)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8元的,按1378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0.8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注:一.1)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2月至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2月至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2)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603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559元 。
3)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5元,退休人员每月37元。
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20元,按82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15%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5.6%(其中大病救助0.6%)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8.6%(其中大病救助0.6%)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8元的,按1378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0.8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注:一.1)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2月至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2月至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2)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603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559元 。
3)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5元,退休人员每月37元。
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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