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2008年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20元,按82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15%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5.6%(其中大病救助0.6%)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8.6%(其中大病救助0.6%)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8元的,按1378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0.8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注:一.1)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2月至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2月至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2)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603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559元 。
3)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5元,退休人员每月37元。
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20元,按82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15%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5.6%(其中大病救助0.6%)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8.6%(其中大病救助0.6%)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8元的,按1378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890元的,按6890元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0.8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50元的,按205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30元的,按1230元确定,高于6151元的,按6151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注:一.1)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2月至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2月至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2)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603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559元 。
3)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5元,退休人员每月37元。
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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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64元,按864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12% 8%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5.0%(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8.0%(其中大病救助0.3%) 2%
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的,按1382元确定,高于6909元的,按6909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工伤保险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的,按2159元确定,高于6909元的,按6909元确定 0.20% —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96元的,按1296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的,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生育保险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0.50% —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96元的,按1296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918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46元 。
三、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6元,退休人员每月39元。
四、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864元,按864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12% 8%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5.0%(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8.0%(其中大病救助0.3%) 2%
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的,按1382元确定,高于6909元的,按6909元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工伤保险 事业工伤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的,按2159元确定,高于6909元的,按6909元确定 0.20% —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96元的,按1296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159元的,按2159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生育保险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的,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元确定 0.50% —
失业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296元的,按1296元确定,高于6479元的,按6479元确定 2% 1%(其中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3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3月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918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46元 。
三、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6元,退休人员每月39元。
四、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保。医保中断缴费者再参保须补缴中断缴费年限。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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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9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浙政发[2009]19号)和《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和全市及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绍县劳社[200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从2009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1722 18 310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155.5 18 388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4316.7 18 777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6477.8 18 1166
基本医疗保险 2300 5 0.3 115
事业医疗保险 2300 10 0.3 230
二、缴费须知
1.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09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2.在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918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46元。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09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本局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6元,退休人员每月39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09年5月31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浙政发[2009]19号)和《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和全市及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绍县劳社[2009]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从2009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1722 18 310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155.5 18 388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4316.7 18 777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6477.8 18 1166
基本医疗保险 2300 5 0.3 115
事业医疗保险 2300 10 0.3 230
二、缴费须知
1.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09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2.在2009年6月至2010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08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918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46元。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09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本局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26元,退休人员每月39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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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145元,按1145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12%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290元,按2290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290元,按2290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按1382元确定,高于6912元的,按6912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按1382元确定,高于6912元的,按6912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0.5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
事业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1%
公务员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3月、4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480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57元。
三、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四、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企业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加,但不允许多头参加。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必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0年5月31日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145元,按1145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12%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290元,按2290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290元,按2290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按1382元确定,高于6912元的,按6912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82元,按1382元确定,高于6912元的,按6912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保险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0.50% ——
事业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公务员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确定,高于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
事业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374元,按1374元>6870元的,按6870确定 2% 1%
公务员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500元,按2500元确定,高于7500元的,按7500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调整,调整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3月、4月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480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57元。
三、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四、社会保险人员参保增减规则:
1、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事业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参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必须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参加企业医疗、生育或失业保险,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允许单独参加,但不允许多头参加。
2、减少养老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工伤保险,必须同时减少所有险种;减少生育保险,必须同时减少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事业、公务员单位参保人员所有险种必须同时增减(事业养老保险除外)。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0年5月31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0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1832 18 329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290 18 412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4580 18 824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6870 18 1236
基本医疗保险 2290 5 0.3 114
事业医疗保险 2290 10 0.3 229
二、缴费须知
1.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10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2.在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480元。
4.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10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0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公告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1832 18 329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290 18 412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4580 18 824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6870 18 1236
基本医疗保险 2290 5 0.3 114
事业医疗保险 2290 10 0.3 229
二、缴费须知
1.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缴纳2010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2.在2010年6月至2011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09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480元。
4.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10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9]49号)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1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044 18 —— 367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554 18 —— 459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5108 18 —— 919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7663 18 —— 1379
基本医疗保险 2554 5 0.3 127
事业医疗保险 2554 10 0.3 255
二、缴费须知
1.为减少参保人员等候缴费时间,6月份,银行只受理同时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请在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期间到县农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2.在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50元。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1年5月26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9]49号)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1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044 18 —— 367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554 18 —— 459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5108 18 —— 919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7663 18 —— 1379
基本医疗保险 2554 5 0.3 127
事业医疗保险 2554 10 0.3 255
二、缴费须知
1.为减少参保人员等候缴费时间,6月份,银行只受理同时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请在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期间到县农行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2.在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期间要办理退休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将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缴至领取退休金的前一个月,多缴者将不予退还。
3.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50元。
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上述缴费档次中任选一档。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到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办理,再次缴费请直接到县农行网点办理。
6.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为:在职人员每月30元,退休人员每月45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1年5月26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382 18 428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977 18 535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5954 18 1071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8931 18 1607
基本医疗保险 2977 5 0.3 148
事业医疗保险 2977 10 0.3 297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12年6月1日起,必须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在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期间要办理养老待遇核定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办理。
3.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731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241元 。
4.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2012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382 18 428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2977 18 535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5954 18 1071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8931 18 1607
基本医疗保险 2977 5 0.3 148
事业医疗保险 2977 10 0.3 297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2012年6月1日起,必须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在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期间要办理养老待遇核定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办理。
3.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731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241元 。
4.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2012年1—5月份仍按去年标准缴纳。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2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的通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县政发[2007]14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9]49号)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2年6月起对我县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2012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4%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 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62元,按1762元确定,高于8810元的,按8810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62元,按1762元确定,高于8810元的,按8810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0.50% ——
事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公务员 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
事业失业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1%
公务员 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启用,启用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定期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731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241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 (绍县政发[2007]14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绍县政发[2009]49号)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绍县政发[2010]2号)精神,从2012年6月起对我县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2012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4%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
事业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 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62元,按1762元确定,高于8810元的,按8810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62元,按1762元确定,高于8810元的,按8810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0.50% ——
事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公务员 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
事业失业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787元,按178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2% 1%
公务员 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977元,按2977元确定,高于8931元的,按8931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启用,启用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定期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731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241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2年5月31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44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672 18 480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3340 18 601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6680 18 1202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10020 18 1803
基本医疗保险 3340 5 0.3 167
事业医疗保险 3340 10 0.3 334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及时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
3.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2013年1—5月份仍按上年标准缴纳。
4.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计算。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5月31日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44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档次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其中大病救助比例(%) 金额(元)
基本养老保险80%档 2672 18 480
基本养老保险100%档 3340 18 601
基本养老保险200%档 6680 18 1202
基本养老保险300%档 10020 18 1803
基本医疗保险 3340 5 0.3 167
事业医疗保险 3340 10 0.3 334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及时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
3.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2013年1—5月份仍按上年标准缴纳。
4.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计算。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5月31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2013年度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4%(个体工商户为10%)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经单位申请为1%,未申请不缴费
事业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 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元,按2020元确定,高于10101元的,按10101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元,按2020元确定,高于10101元的,按10101确定 0.20% ——
公务员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0.50% ——
事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公务员 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
事业失业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1%
公务员 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启用,启用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定期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5月31日
险种 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4%(个体工商户为10%)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5%(其中大病救助0.3%) 经单位申请为1%,未申请不缴费
事业医疗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8%(其中大病救助0.3%) 2%
公务员 医疗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5%(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7%) 2%
工伤保险 企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元,按2020元确定,高于10101元的,按10101确定 基准费率0.5%、1%、2%(每年根据用人单位收支比例实行浮动费率调整) ——
事业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元,按2020元确定,高于10101元的,按10101确定 0.20% ——
公务员工伤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0.20% ——
生育保险 企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0.50% ——
事业生育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公务员 生育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失业保险 企业失业保险(城镇)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1%
企业失业保险(农村) 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
事业失业 保 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2004元,按2004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2% 1%
公务员 失业保险 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低于3340元,按3340元确定,高于10021元的,按10021确定 1% ——
参保须知:
一、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6月份启用,启用后使用至次年5月,每年定期办理缴费工资申报,请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5月31日
回复: 2009年到至今-------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缴一览表
关于调整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县政发[2012]44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精神,从2013年6月起对我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现将具体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二、缴费须知 1.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及时通过开设好的并预存一定缴费额度的县农业银行“一户通”帐户进行扣款。 2.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087元,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412元 。 3.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年度缴费档次调整申请在每年的4至5月份办理,未按时提出调整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参保者上年度的缴费档次确定其本年度缴费标准。2013年1—5月份仍按上年标准缴纳。 4.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按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计算。 5. 新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人员须在每月的1日至22日(工作日)到户籍所在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3年5月31日[/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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